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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食药监总局专刊发布台州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


2017年5月16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57期《食品药品监管简报》刊发介绍了台州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



台州市三举措

落实餐饮企业主体责任

提升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水平

近年来,浙江省台州市积极探索落实餐饮企业主体责任,全面强化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,全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得到切实提升。到2016年,餐饮服务场所持证率从32.2%提升到95.1%;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、B等级比例从7.4%提升到 31.7%,其中学校食堂 A、B 等级比例从 30.2%提升到91.3%;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从55.4%提升到81.3%。2016年底,浙江省在台州召开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现场会,向全省推广台州经验。



抓制度落实


出台《台州市餐饮服务重点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“痕迹化”管理实施意见》,明确餐饮企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自查自纠、健康管理培训、食品安全操作等责任,实行食品安全情况“日自查,月自评,半年评估,年报告”制度;

要求餐饮企业保留自查自纠、餐饮许可、健康管理及培训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、风险管控记录、重大活动保障过程等6类台账痕迹;

餐饮重点单位三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即餐饮单位“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管理员”为食品安全重点责任人员,对此三类人员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,监督其履行食品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。


抓信息公开


实行阳光公示。建立餐饮行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红黑榜制度,对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红榜公示;对连续三次没有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黑榜公示。

截至目前,全市已公示红榜餐饮企业(单位)83家;已公示黑榜餐饮企业(单位)154家。对黑榜餐饮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行政约谈和警告,并增加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,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黑榜餐饮单位从严实施行政处罚,倒逼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。


实行联合惩戒。联合 17 个部门出台“合作备忘录”,对生产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“黑名单”餐饮企业进行联合惩戒,惩戒措施与企业融资信贷、立项用地、政府采购、财政补贴、政策性优惠等共 11 项挂钩,提高失信成本,使违法失信餐饮企业失去最基本的市场。

探索智慧监管。建设总预算1300万元的“智慧监管”系统,将《台州市餐饮服务“痕迹化”监管实施意见》明确的日常监督检查、量化等级评定、重大活动保障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四类日常监管履职内容和操作要求统一整理成5份电子表单,植入餐饮服务“智慧监管”系统,实现移动执法、数据分析、风险监测、应急处置等功能。

目前,全市监管人员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日常巡查5.6万多家次,上传巡查信息4.86万条次,所有监管痕迹记录汇入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子系统,实时向基层推送风险清单,引导基层监管部门及时处置风险隐患。


抓社会共治

向消费者借力。投入 2500 万元全面建设“阳光厨房”,目前,台州全市餐饮行业已建成“阳光厨房”2074家,摄像探头8533个,建设规模约占浙江省三分之一。在大力建设“阳光厨房”基础上,创建 9 个“阳光厨房”一条街,3个农家乐“阳光厨房”集聚群,并开发运营“台州阳光餐饮”微信公众号,将餐饮企业后厨通过APP 实时传播给广大消费者。

向行业协会借力。成立餐饮食品安全协会,并建立一支 39 名专职管理人员队伍,从事从餐饮行政审批前期指导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、餐饮风险等级评定等工作,对餐饮食品安全“自我管理,自我评价,自我约束”。

向社会监督员借力。目前,台州已建立一支 5000 多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,每人每年享受不低于 3500 元的财政补贴。食品安全监督员经常定期不定期深入当地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,并协助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,有力地推动了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。



看完点个zan呗 ✌✌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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